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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人府是中國古代管理皇室宗族的譜牒、爵祿、賞罰、祭祀等項事務的機構。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冊,按時撰寫帝王譜系,記錄宗室子女嫡庶。名字封號,嗣襲爵位,生死時間,婚嫁,諡號安葬的事。凡是宗室陳述請求,替他們向皇帝報告,記錄罪責過時之機構。清宮律例之宗人府

明清兩代的皇室宗親觸犯國法,刑部衙門一般無權過問,有宗人府按皇室家法處置。宗人府一度成為連皇帝也要禮敬三分的超然機構。它既管人丁戶籍,也管祭祀禮儀,還包攬教育後勤,儼然一個獨立的小政府。然而,它的服務對象是特定的,那就是皇室家族。 而它所管轄的事都移交給禮部,即其後事權歸於禮部。清宮律例之宗人府

明初設大宗正院,洪武二十二年(1389)改稱宗人府,其長官為宗人令,此職為親王擔任。但後來,以元勳外戚大臣兼領宗人府的事情,不專門設官,宗人府又歸於禮部管理,而它所管轄的事都移交給禮部即其後事權歸於禮部。清宮律例之宗人府

清代宗人府沿襲明制,設於順治九年(1652)。長官改稱宗令,由親王或郡王內選充。宗令以下設左右宗正、左右宗人、府丞、堂主事等官職。據《光緒會典》規定,本府及所屬各單位共有職官219人。此外,每屆修玉牒之年,另成立玉牒館,設正副總裁、總校官、提調官等職。清代宗人府位居內閣、六部之上,以抬高皇族成員的身分。到清末,宗室人員增多,疏通推廣宗室升途成為宗人府的一大難題。

 

文章來源:ddnew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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